为了更好的贯彻《关于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“2221”四大保障举措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市总工会推出“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”,现就我院会员服务卡办理的信息采集相关工作说明如下:
一、办理原则:严格遵守自愿原则。
二、办理范围:在职工会会员,不限户籍。外国人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、返聘或临时聘用人员不在办卡范围内。
三、采集项目:姓名(与身份证一致)、身份证号码(18位)、手机号码
四、截止时间:3月27日下班前
五、申请地点:各单位工会小组(各单位具体通知)
六、服务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