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内各单位: 2020年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工作已经开始,请通知你所在单位截止到2020年8月底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人员,由本人填写《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》见附件2,于5月24日之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,逾期不再办理。
注意事项: (1)请各单位认真核对,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报。
(2)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,此前在其它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。
联系人:陈奇敏; 联系电话:23508470
附件1: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.xlsx
附件2: 从教30年基本情况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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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16日